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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科研院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
时间:2018年06月01日 访问次数:314

各院(系)及有关单位、相关教师:

      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项目推荐工作已开始,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推荐手册。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方式

1.单位推荐: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,经学校批准,由学校直接推荐。

2.专家推荐: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,由责任提名专家(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)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625日前向教育部部提出申请,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。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,教育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.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,推荐项目数额不限。

2.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,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,推荐项目数额不限。

3.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。

4.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。

5.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,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,否则视为重复报奖。

6.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,如无实质性进展,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、公示、报送。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,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。

(一)填写附件2报名表,并于615日前回复到科研院成果办邮箱kyc1@zju.edu.cn,科研院将根据申报的奖种分配账号、密码。

(二)成果登记。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项目,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(青年奖、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)。

1.登陆www.tech110.net,首页下载《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(V9.0)》软件,安装后,选用“成果完成单位”登录(详见附件3成果登记注意事项及示例),做好文字录入工作。最后,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(注意:导出的文件应该是***.zip形式,切记不要修改导出的文件名),622日将电子版前发送到科研院成果办邮箱kyc1@zju.edu.cn

2.文字录入完毕后,请在软件“数据处理”中选择“打印登记表”,使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一份。622日前交科研院成果办统一盖章、统一寄送。

(三)公示

1.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推荐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,附件4已将公示必填项罗列在内,老师选择相应奖种填好后,629日前发送到科研院成果办邮箱kyc1@zju.edu.cn

2.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,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(四)推荐书填写

1.通用项目凭科研院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“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),网址为http://202.205.109.48/Cutech,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。截止时间为713日。

2.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,按照保密规定填写,刻录在1张光盘上。

(五)纸质材料报送

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(含1套原件),附件一并装订成册;

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1套(含1套原件),附件一并装订成册;

如有回避要求,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(附件5,选填)。

报送科研院成果办截止时间是7月18日。

四、联系人:

赵   彬  88981082  kjckf2@zju.edu.cn

金王平  88981082  kyyjwp@zju.edu.cn

李鹏程  88981082  zjjlpc@zju.edu.cn

 

附件1: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工作手册

附件2: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报名表(分配账号用)

附件3:成果登记注意事项成果登记示例

附件4:公示模板

附件5:回避专家申请表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研院成果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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