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0年04月21日 访问次数:956

根据《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(试行)》(浙研教字〔2017〕2号)规定,现启动201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。http://grs.zju.edu.cn/redir.phpcatalog_id=112892&object_id=205778

一、评选范围

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。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:

1.涉密硕士学位论文;

2.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。
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
(一)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

1.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(附件二)1份。

2.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(附件三)1份。

3.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(附件四)。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,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,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、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;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,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;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,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。

4. 学位论文(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)

(二)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

1. 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。

2. 电子材料命名规则:

(1)学位论文:33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LW(如:33_081202_YS152013120001_LW);所有推荐论文形成一个文件夹,命名为:生研院_优硕_论文。

(2)推荐表在前、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,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:33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QT(如:33_081202_YS152013120001_QT);所有其他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,命名为:生研院_优硕_其他。

三、推荐名额说明

各会员单位推荐名额应符合《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(试行)》(浙研教字〔2017〕1号)、《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(试行)》(浙研教字〔2017〕2号)规定的比例。

四、报送完成时间

5月10日前,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工作办电子邮箱yjs_lsi@zju.edu.cn(邮件主题注明:学号+姓名+导师+参评省优硕)。纸质材料交到纳米楼531研究生办公室。(逾期不予受理。)


浙研教字第(2020)02号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一:《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(试行)》.pdf

附件二:推荐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.xls

附件三: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.doc

附件四: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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